在星巴克,隔壁桌一对冤家在协议离婚.声音越嚷越大了.扯的都是各项费用如何支出分配.感情结束,谈到最后都是钱.
如果等到一穷二白时才搞离婚,是不是可以平和结束?
估计也不会.爱恨情仇算计不完.
海明威说~~爱情是在两人中某一人所处的地方,另一个人总是陪在身边.
所以我们住进了一个叫做家的地方.
海明威的价值观与现代人不符.现代人说家是两个人共同制造.你占有我,我占有你家!
要不然黎明与乐基儿离婚陪上六千万(马币)身家.乐基儿欢天嘻地去找玩乐;男人老狗黎明重出江湖在河北唱~~今夜你会不会来?赚点养老金.
埃米尔说~~只有一起哭泣的时候,才能了解到彼此在相爱.
(话说我比较聪明,428那天被初恋情人远远撞见,还被她偷拍上网,问那个人是不是我?穿黄衫的人这么多,在时空中变老的人在增长,我死都不承认那个伯公是我.每想到此,我就笑不停.哗卡卡卡卡..我又不忍笑笑不忍了.)
16 条评论:
Look like me, sound like me, but is not me
呵呵呵
不可认不可认
Liam,
哈!我连Look like me都不说.过去巳经过去.呵呵呵!
看来你是怕破坏你在她心目中(以前)的完美形象吧。
薰衣草夫人,
不对.以前是因为不完美太被飞的.哈哈哈!
有说~打死不认是男人的特性原来是真的。
所以,那些有钱人都很少注册结婚
阿莲,
你哥我干嘛要跟无垃甘的人有"瓜葛"呢?
非一凡,
那你是不是在说黎明很笨?
噢!!!!幸好428那天我拍了你的照片!!
嘿嘿嘿。。。精精地给我100万
否则。。。ngek ngek ngek。。。
我放上FB给你初恋看~~~(威胁ing)
yoyo,
我去你家打你的狗!哼!
那个不是偶不是偶.
偶是大众脸.
(干嘛428会碰到好多人的?连初恋都相互现身.纳闷.)
只在乎曾经拥有,何必勉强相认~:)
初恋那么深刻,怎可能认不出你来?:P
问题是,你是她的初恋吗?
曾经代表过去, 认, 不得。。。
普普,
你又说对了..谢谢谢.
Vincent Cho,
当年我是小三.
单身汉,
就是认,不得..
感情的最后除了钱之外,还有就是会互数对方的不对了...难道你不认,她就真的认不出啊?那么好笑?
初恋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东西~(老人语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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